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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古保委党组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5-12 阅读次数: 1730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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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统一部署,2024年6月19日至8月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古城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古保委)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10月10日进行了反馈。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整改自觉

区古保委党组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2024年10月18日上午,区古保委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巡察整改相关工作,成立区古城保护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2024年11月1日,区古保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查摆问题,凝聚狠抓整改的思想共识。

(二)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落实清单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盘点、逐条分解,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制定《区古城保护委员会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姑苏古保委党组〔2024〕7号),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处室、整改时限,压实责任,落实到人,一项一项盯紧抓实。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拎出来,做到以上率下、层层带动。

(三)强化问题导向,确保取得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准确把握形成问题的症结,精准发力,破解整改难题,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奋力推进古城保护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理论学习的系统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风向标”“先行军”作用,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采用集体学习和交流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在省部级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传达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专题学习,联系实际进行研讨,推动理论武装工作走深走实。

2.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对《关于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等文件集中学习,开展交流研讨,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高品质推进古城保护各项工作的成效。二是发挥社区规划师专业优势,加强对古城风貌保护、肌理修复的思路研究探索,全过程参与阊门历史文化街区、十全街片区、山塘四期等重点片区规划设计方案编制、过程监督和后期评估,保护古城风貌,提升古城辨识度。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向各处室下发风险排查表,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排查,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加强对年轻党员干部、民主党派人士思想动态关注,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对照文件要求,对往年举办的大型会议活动开展“回头看”,总结复盘问题,后续举办大型研讨会时,将切实加强管理,做好参会嘉宾的身份背景调查、发言材料审核,制订并落实现场处置方案,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

4.关于“重点片区保护更新项目还需接续推进”问题的整改。

在片区更新方面,积极参与五卅路子城片区、桃花坞片区保护更新项目,高效率、高质量推进文物建筑保护利用。依托“古城保护更新伙伴计划”平台,持续推进古建老宅活化利用,形成金城新村、唐寅故居遗址等一批亮点项目,取得良好美誉度,进一步扩大苏州古城保护更新影响力。

在文物修缮方面,探索新技术的应用,以现代科技赋能“蒯祥技艺”,有效提升文物保护修缮水平。在唐寅祠大殿修缮过程中,采用单侧千斤顶偏心顶升的现代施工技术,实现了百年老墙墙体纠偏复位;在梵门桥弄吴宅修缮中,开启了建筑形制定性断代和测年技术定量断代相结合的设计勘察新模式。

5.关于“参谋助手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问题的整改。

充分发挥古城保护工作参谋助手和秘书机构作用,保障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实体化高效运转,与各成员单位密切沟通,收集古城保护相关议题,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对名保办历次会议议定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截至目前,名保办累计召开36次会议,研究推动解决古城保护、十全街提升等337项议题(其中,2024年召开10次会议,研究议题88项)。根据领导要求,对古城保护更新伙伴计划进展情况、阊门段古城墙保护、古城保护“注重后续评估”等工作开展研究,为区委提供决策参考。

6.关于“社区规划师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加大社区规划师工作制度执行力度,2024年社区规划师累计参加“社情民意联系日”活动275人次,走访老旧住区252个,提出专业意见282件,收集居民意见758条,推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社区规划师工作摘要》(第二期),系统总结参与“社情民意日”的实践经验。汇总五个街道提交的《社区规划师服务情况反馈表》,对社区规划师开展履职评价,并整合两年工作报告形成《社区规划师工作报告汇编》。

7.关于“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还需进一步优化”问题的整改。

扎实提升古城保护考核精准度,一是建立半年度及年终“回头看”机制,动态跟踪名保办议定事项完成情况,统计各单位参与度并反馈工作短板;引入苏州名城保护集团等单位评价建议,结合各单位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古城保护工作成效,形成综合评分报审。二是重点强化定量指标管理,对文物隐患整治率实施“月月通报”,同步加强网格化巡查、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的精细化管理,累计完成突出隐患整改46处,网格化巡查覆盖率达100%,第四次文物普查完成率达98.2%。

8.关于“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问题的整改。

压实文物保护管理责任,针对前期未签订保护管理责任书的市级部门,通过联系函的形式督促签订。落实文物安全社区巡查,在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不可移动文物社区巡查,实现相关街道社区全覆盖,切实加强对文物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文物保护修缮能力,对从业人员开展文物保护专业技术培训,强化知识技能,增强文物保护责任感。加强文保工程监管合作,严格按照审批方案进行施工监管,开展常态化检查和全过程监督,切实保障修缮工程质量,提升文物修缮水平。

9.关于“文物安全监督检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加快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2024年四季度检查中,救国里外墙砖块破损松动、屋顶漏雨;杨安浜8号郁恒丰边私房部分木结构变形,上述隐患均已在一周内完成修缮整改。持续健全网格化巡查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2024年在完成姑苏区全区域的网格化工作布局基础上形成了规范化工作机制,对网格员开展专项培训,按时发布巡查工作任务,督促网格员按要求完成巡查工作,着力提升网格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10.关于“文物保护现状不容乐观”问题的整改。

加强文物建筑安全隐患整治,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文控保建筑,会同相关部门、街道、国资公司等责任主体,结合现场踏勘和实际情况“一宅一策”制定解危修缮措施。截至4月30日,已整改完成57处,剩余22处。加强古城墙保护管理,阊门段、金门段城墙7处隐患点位保护修缮方案已完成编制和方案审批。

11.关于“古城细胞解剖工程还需持续推进”问题的整改。

“古城细胞解剖工程”目前已完成27个街坊、山塘线区域内的深度普查,相关数据成果已上传至古城保护信息平台,后续将视项目推进情况逐步更新平台信息。持续深入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对“三普”登记的1657处不可移动文物点逐一开展复核,同时加大新发现文物点调查力度,详细采集坐标点、面积、年代、所有权、使用情况等基础信息,梳理本体文物及附属文物清单,对保存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同时绘制平面示意图、拍摄影像资料,上传矢量信息,推动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监督管理及实时共享。截止目前,已完成不可移动文物复核1627处、新发现文物调查63处。

12.关于“古城保护信息平台数据利用还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持续更新入库古城保护对象相关信息资料,做好数据资源清单梳理和动态更新。截至目前,平台共收录保护对象和普查对象15466个,总数据条数约55万条,自平台建成以来年平均增长30.71%。同时,通过设置资源接口,面向公众提供12类保护对象数据资源目录,实现保护对象数据对外开放,提升平台数据的整体流通效能和经济社会价值。未来将持续加强平台与其他业务部门系统的对接和数据实时共享,不断放大平台的综合效应。

13.关于“古城保护宣传引导还需强化”问题的整改。

围绕名保办会议讨论的重要事项,紧盯名城保护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古城保护相关宣传报道。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发布新闻报道71篇次,其中,在《团结报》《苏州日报》等重要媒体和党报党刊上发布报道38篇次,在苏州姑苏发布、“引力播”“交汇点”等新媒体平台上发布报道33篇次。

1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加强党组对“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持续开展日常谈心谈话,2025年以来,累计开展集体谈心谈话5次,全面了解古保委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抓好姑苏 360 履责监管平台填报工作。

15.关于“履行监督责任还有待进一步深入”问题的整改。

充分发挥片区协作机制优势,紧扣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并结合区古保委实际,做深做实做细群腐问题集中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国有资产清查利用等专项监督,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质效。按要求列席区古保委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会议,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督促区古保委认真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廉政谈话、廉政警示教育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综合运用列席会议、查阅台账、监督检查等方式,持续加强对古城保护更新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区古保委职责职能、业务流程等的学习掌握,不断提升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问题看责任的能力水平。

16.关于“文物保护工程修缮全周期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以“国家古迹文物保护项目——姑苏区整县推进项目”推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低级别文物建筑修缮审批建设。出台《姑苏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工作指引》完善分级分类审批机制,例如一般保养修缮工程项目可采用打包审批方式进行,减少报建单位审批时间。联合市文保所研发“文物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平台,为建设单位项目填报、跟踪提供线上路径,缩短线下报批时间。

17.关于“作风效能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文物保护核心工作,文保中心业务骨干深入施工一线,充分发挥技术指导职能,主动履职担当,全程参与关键工序的监督工作,将前端修缮方案审批与后端项目实施充分融合,形成修缮施工的动态监管机制。配合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专家开展古城保护更新、文物建筑宜居性提升、古城墙历史信息展示等多领域的专项课题研究,切实做好文物保护技术服务。

二是针对前期承办的相关会展活动,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总结复盘存在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今后若举办类似活动,将围绕服务要点、应急沟通等内容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岗前培训,通过活动前模拟推演、执行中交叉检查、结束后满意度调查的闭环管理模式,确保活动按计划开展,切实提升活动举办质量。
    三是完善机制,坚持把党政信息作为推进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组建以90后年轻干部为主的古保“轻骑兵”信息报送小组,完善信息报送、审核、发布等一系列制度,对信息工作实行众人写、专人牵、专人管。积极沟通信息处,找准切入点、聚焦着力点,将精准报送作为提高稿件采用率的关键,切实提升信息报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8.关于“财务报销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财政规定标准及范围,按工会相关制度,执行工会会员住院慰问及其他相关工会报销事项,严格按差旅费管理办法与标准执行差旅费报销事项,持续提升预算资金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

19.关于“项目经费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财政规章制度及批复的预算资金用途与范围审核项目经费支出,对变更用途及超范围支出的项目经费申请严格管控不予列支。同时对于专家咨询费用标准,严格按财政相关规定及参照培训师资标准予以支付,附列项目方案、专家签到表及专家职称简介等资料。  

20.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新出台的《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理清项目验收相关流程和标准;对已开展和拟开展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相关办法和内控制度要求,规范做好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管理,确保政府采购项目质量。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购买第三方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并根据区纪委、审计局工作要求,开展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自查,确保第三方服务采购合理合规。

21.关于“党组规范化运行有所不足”问题的整改。

建立并完善《中共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古城保护委员会党组暨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古城保护委员会主任(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按照“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增减次数,如遇重要情况随时召开”的要求,规范党组会议召开次数。规范完成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完整呈现会议基本信息、会议中发言人的观点、提出的疑问以及给出的建议。会议纪要由参会人员核对确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并及时分发至相关处办和人员,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明确指引。

2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组每半年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订党建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促进党建与古城保护业务融合,与钮家巷社区、历史街区社区等结对社区加强共商共议,分别策划形成“古巷红韵”“古宅新生”等机关支部“同心同力”项目。组建古保“轻骑兵”队伍,发挥年轻党员的作用,开展系列活动。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机关支部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观看廉政风险警示教育片。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经常进行谈心谈话。

23.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古保委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党性修养等方面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班子成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24.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结合古城保护工作实际,组织党员赴吴中区、工业园区开展“走看学做比党建•古城保护在行动”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全体党员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提高党性觉悟。通过党支部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观看廉政风险警示教育宣传片,发挥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持续深入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对支部全体党员开展党员档案核查,梳理形成支部党员档案信息清单,进一步推动党员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25.关于“党建工作亮点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做精做优“古巷海棠红”党建工作品牌,与钮家巷社区、历史街区社区等结对社区加强共商共议,分别策划形成“古巷红韵”“古宅新生”等机关支部“同心同力”项目。与社区积极联动,稳步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文物安全日常巡查等工作,在现场普查、资料采集、居民调研等方面,组织机关支部党员深入社区一线、项目一线,充分发挥机关支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属地街道、结对社区的基层动员组织作用,开展写甲骨文春联、古井保护宣传等活动,形成优势互补工作格局。

26.关于“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注重在年轻干部中选拔提拔干部,2024年度新招录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00后”1人,提升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

27.关于“专业素养能力还需提升”问题的整改。

坚持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举办苏州名城保护专题培训、姑苏区首届文物建筑修缮保护技术培训班等,进一步加强古城保护专业人才系统化、精准化、常态化培养,不断提升古城保护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为古城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28.关于“巡察整改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持续跟踪武安会馆修缮进度,文物修缮方案调整、规划方案已审批通过,目前正在进行低效用地土地评估工作,预计2025年上半年完成基准地价审批工作,9月实施武安会馆本体修缮。建立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规范党组会议召开次数、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按照财政相关规章制度政策,严格审核相关报销的标准与范围,确保每一笔报销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9.关于“主题教育问题整改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不断加强文物建筑管理制度建设。重点聚焦本体修缮、室内装修、规范使用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姑苏区低等级文物建筑保护修缮技术导则》《文控保建筑修缮和后期使用行为规范》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消除管理盲点,细化技术标准与操作流程,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破题,引导规范相关建设主体、使用单位科学保护与合理使用。二是优化技术审核模式。引导文物建筑保护修缮项目建设主体建立总工程师负责制度,由总工程师牵头抓总文物建筑修缮项目,不断发挥“头雁效应”,通过建设单位内审制度减少因方案编制不到位导致审批周期增加问题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古保委党组将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古城保护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一)锚定政治方向,筑牢巡察整改思想根基

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我们将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检验我们政治忠诚度和工作执行力的重要标尺,作为衡量我们党性修养的关键准绳。

(二)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严格对照区委巡察整改的要求,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特别是对目前还未完成整改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深化成果转化,激发古城保护内生动力

巡察发现问题是手段,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提升整体工作效能是关键和目的。我们将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推动整改落实与古城保护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最大程度放大整改效应、拓展整改成果,紧紧围绕市委、区委的战略部署和总体工作布局,推动古城保护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