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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9-11 阅读次数: 1987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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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8日至12月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26日,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政治任务和有力抓手,坚持从严从实、动真碰硬,以整改实效彰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贯彻,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同时,把问题整改与作风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司法行政业务等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切实全面推动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参加人员及工作责任。制定《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分解为28个方面55项整改任务,深入剖析根源,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处室和整改时限,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整改工作。三是严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加强检查督查,定期了解掌握整改推进情况,督促整改按节点完成。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共性问题分类汇总,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党组书记华建文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逐条对照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积极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动员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定期推进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截止7月25日,巡察反馈的5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正在推进整改48个,尚未启动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信访件0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公职律师覆盖率不高”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16)

全区党委政府部门公职律师机构已经实现全覆盖,建成率100%,14个部门现有公职律师21名,占比60%,继续争取区级各部门的支持,实现符合公职律师条件的应申报尽申报,同时将无符合公职律师申报条件的部门反馈至市司法局。

2.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22)

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对社区矫正矫正对象的监管,确保每日三次定位巡查,截至目前未发现脱漏管对象。2025年3月,市检察院开展巡回检察,对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予以肯定。

3.关于“争先创优的思想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26,27,28)

(1)通过岗位调整、谈心谈话、集体活动等多项举措,提升区司法局向心力、凝聚力,严格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强化处室责任、积极对上争取,2024年度获得区考第一等次。

(2)强化工作创新意识,成功在京举办苏州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合作交流大会,成功招引头部红圈所环球、全国十强所泰和泰、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兰台等多家优质法律服务机构。作为试点,率先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2025年上半年,全区行政处罚案件3601件,同比下降11% ,依法不予处罚189件,免罚金额149.6万元,免罚案件数量及金额分别上升56%、72%,相关工作被市相关会议点名表扬。

(3)强化工作作风建设,专门召开局作风建设会议,发布《姑苏区司法局投诉处理事务手册》,对群众接待等事项进行了具体详尽的工作指引,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同志,使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和谈话,切实转作风、提效能。

4.关于“律师行业未建立团组织”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49)

2025年4月20日,姑苏区律师行业团工委成立,开展了四个特色工作品牌项目。区律师行业党委书记与团组织青年开展专题座谈,律师行业党委将团组织建设列入议事内容,党建带团建的良好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行业党委开展了多场“红引律动”大讲堂、青年律师培训等课程,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律师行业青年团员思想引领的积极作用。

5.关于“干部选拔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53)

已规范干部选拔考察环节征求执法部门意见的相关手续,加强与执法部门联系沟通,已落实征求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48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全面”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1)

落实好省厅和市干部网上学院各50学时的学习,在党组中心、各支部学习计划统筹中,增加古城保护、城市更新等法治建设以外的政策理论学习。开展“换位跑一次”等活动,提出了“网约房立法规约”“新就业群体法律服务”等工作项目,提升区司法行政在公共法律服务、政府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发挥。

2.关于“学以致用推动法治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2)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纳入区委党校课程清单,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3月1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专题学习。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修订制发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纪实手册,落实2024年度述法工作,汇编42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2次,印发《中共姑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研究部署2025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加强与市委依法治市办、区各协调小组、各街道、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收集分析各级法治工作动态及重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3,4)

(1)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每半年召开分析研判会,做到学习研讨次数达标、深度到位、研判精准。结合中心组、支部学习等组织专题学习教育,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加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监测频率,对重大敏感事件可能引发的舆情,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级处置、规范上报、建档管理。

(2)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组织政法干警、司法协理员开展政治学习,特别是廉洁自律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律素质。通过短期集训和日常走访,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实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舆情和重新犯罪。开展“红引律动”系列共建活动,将党建工作融入律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中,实现党建工作与律师事务所发展“双轮驱动”。成立各板块首个律师行业团工委——姑苏律协团工委,开展青年律师座谈会和“青年律师说”活动,助力青年律师成长、协助解决困难。

4.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待深化”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5,6)

(1)一是建立“清单式+备案制”检查计划管理模式,制定公布2025年全区“综合查一次”场景检查计划,明确牵头部门、检查频次、检查时间等。二是就姑苏区第三批“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征求意见,新增9个场景事项,拟于月底前印发。

(2)一是区司法局、区数据局每月梳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执法类工单线索,深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向职能部门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9份。二是全区33名监督员开展“换位查一次”,累计发现检查程序瑕疵、文书不规范等问题14项,推动建立标准化流程8项。三是聚焦执法全流程,建立“自查+互查+抽查”三位一体案卷评查机制,累计评查涉企行政许可、处罚等案卷111件,对发现的10个涉企典型案件线索按要求上报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专栏,一对一反馈督促整改。

5.关于“法律服务业发展水平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7,8)

(1)把核心区建设纳入重点关注项目每月汇报推进情况。赴广州、深圳学习调研法律服务业及仲裁机构发展,同步开展律所和人才的招引工作。配合市仲裁委协同市城投对凤凰楼和产业园进行租金评估,通过使用权置换的方式,实现市仲裁委入驻法律服务产业园核心区。全国优秀律所——北京市兰台(苏州)律师事务所被江苏省司法厅正式核准通过;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单位——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及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双证律所——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预计三季度完成审批。

(2)组织进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开展专场校招。起草完成《关于促进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细则》,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于下半年落地,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产业园的载体运营方给予房租补贴,对培育引进法律行业优秀人才给与扶持补助。

6.关于“公证惠民途径还不够宽”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9,10)

(1)参与苏州银行协会法律与风险专业委员会会议,进一步向银行业宣传推广“苏城存证”APP。

(2)继续加强与虎丘婚纱城等知识产权密集型单位的联系,同时预计6月将于明伦律所进行党建结对暨业务研讨会,届时将进一步在律所进行“苏城存证”APP的宣讲。

7.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有弱项”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11,12)

(1)一是开展合法性审查员“月学习、悦成长”系列专题培训,第三期活动中聚焦“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管理”主题,特邀市司法局调研督察处沙一处长授课。二是编制《姑苏区街道事项合法性审查手册》,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审核事项清单、审查内容要点、工作流程图等。

(2)印发姑苏区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区级4项、街道8项),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并按照市、区目录管理的规定,完善对应台账资料的收集和网上报备工作。

8.关于“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13,14)

(1)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规范听证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流程,确保听证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不断加大案件调查、听证力度,逐步提高听证审理的案件比例,提升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今年以来已针对5个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听证3场,现场调查3次,涉及物业争议、治安纠纷、企业行政执法等多个领域。切实搭建沟通平台,组织调解会、协调会十余次,积极引导申请人充分表达诉求,推动实现定纷止争。

(2)持续开展案件评审,定期对败诉案件、复议纠错案件、实质性化解案件进行总结研判和数据分析,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多发、高发执法问题和类案风险,及时请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会商法院,规范标准口径。常态化开展案例研讨,为后续类案处理提供参考,加强案例指导和专业培训,注重总结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报送涉企、市监等领域典型案例5篇次,形成物业领域工作指引。加强效果评估和跟踪反馈,跟踪和解调解案件后续情况,掌握息访息诉情况,做好案件抄告工作。组织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人员调解技能培训,参与提高实质性化解水平。

9.关于“法律顾问团队建设还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15)

一是序时做好2024年度区政府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工作,督促各部门填写顾问工作情况纪实,全区各部门、街道法律顾问全年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560次、审查合同850件、出具法律意见128份、处理案件125件、提供其他现场服务200余次。二是做好2025年度区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工作,对各部门、街道法律顾问的聘请做好背调和备案工作。

10.关于“公职律师覆盖率不高”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17)

落实《姑苏区公职律师统一服务工作办法》,指导公职律师参加点睛、无讼、智拾平台的在线培训学习,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上半年公职律师年审结果均为合格。

11.关于“法治宣传质效不够显著”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18,19,20)

(1)一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持续使用。二是组织街道开展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更新维护。三是完成广济法治文化公园移交手续,筹划白洋湾法治文化公园和广济法治文化公园集中更新维护。

(2)一是打造"每月一主题"普法品牌。3月起联动区城管委利用辖区电子大屏滚动播放主题宣传17版。二是创作完成普法入新短视频4期,普法漫画2期。

(3)一是撰写并上报优秀法律明白人案例4例。二是结合法治薄弱社区整治提升工作,指导重点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三是强化社区法律明白人常规培训,利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契机,邀请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

12.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21,23)

(1)联合区检察院,对八个司法所定期进行检察监督,未收到“两书”。组织司法所社工开展调研评估、档案规范等业务学习;同时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工作人员观看影片《向阳花》。

(2)上半年已赴杭州学习Deepseek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运用等;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正在稳步推进,等申报资金到位后,推进社区矫正中心提档升级。

13.关于“基层司法所建设还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24,25)

(1)建立司法所长每月工作例会制度,上半年共召开司法所长工作例会5次,平江、金阊、沧浪司法所各承办1次所长工作例会,会前组织所长参观司法所,座谈会上并分别围绕网约房矛盾纠纷化解、物业管理业委会成立法治保障、住宅室内装修矛盾纠纷处置和法律问题分析进行经验分享交流,局法制处、行政复议应诉处、法治宣传教育处和基层工作处联合对司法所进行现场业务指导。

(2)2025年上半年,局领导班子成员赴挂钩司法所走访调研50次,对司法所人员、工作经费和业务给予指导和支持,为司法所补充人员5名。指导司法所围绕品牌建设,梳理特色亮点工作经验和典型服务案例,在所长例会上分享交流3次,带动工作薄弱司法所共同学习进步,针对司法所特色工作经验开展宣传报道34次。

14.关于“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还需进一步提高”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29,30)

(1)一是建立律师工作双月例会制度,分别于5月、6月分2批组织律师工作业务培训,围绕窗口值班注意事项、法援案件受理范围及结案卷宗整理归档,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窗口便民服务质效及律师办案业务水平。二是在法援中心大厅墙面公示法律援助范围、申请所需材料、经济困难标准等,公开透明案件受理流程,方便居民申请,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公开承诺对有法律援助需求的特殊困难提供上门服务,上半年,累计4次为居民提供上门服务,涉及噪音扰民、邻里纠纷、物业管理等方面法律咨询,代书服务1次。

(2)一是结合窗口接待、案卷评查及居民投诉反馈,及时督促指导法援律师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坚持援助案件旁听值班制度,围绕出庭礼仪、庭前准备、庭审调查、辩论技巧等方面制作旁听评价表,上半年累计旁听18件,为下一轮法援律师团遴选做准备。二是组织全体援助律师学习《江苏省重大疑难复杂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该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援助案件,将随案指导、集体讨论、全程跟踪等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以确保重大疑难复杂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及社会效果。三是根据司法部《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的规定,制作《民行法援案件质量自查表》、《刑事法援案件质量自查表》,督促指导承办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自查表的要求规范制作各项办案材料,以确保法律案件的办案质量;在案件办结后再对照自查表逐项全面核查各项办案材料,对核查中发现的可整改的材料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确保法援案件卷宗的质量。四是每季度开展市、区两级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2025年上半年度市级援助中心评查我区案件200件,本区援助中心互评案件438件。对市、区两级的案件评查结果,组织承办律师对各自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评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组织全体援助律师进行集体学习并整改,以全面提高援升援助律师的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

15.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31,32)

(1)通过压实司法所工作责任、完善反馈机制、优化征集质效三个方面,对各司法所立法民意征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上半年,针对《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草案)》、《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和《江苏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草案)》等3部地方性法规,组织开展3次立法民意征集活动,8个基层和立法民意征集点全部参与征集活动。

(2)上半年,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市场主体、微信工作群等方式,面向社区居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律师等群体征集意见建议37条,进一步拓宽了立法民意征集渠道。下半年,将探索利用司法局和各街道微信公众号、区政府网站等方式开展征集活动。

1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33,34,35)

(1)履行好局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制定好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做好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筹划和督促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对涉及的重大敏感问题搞好集中研究,压实班子成员、各处室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偏、严肃惩戒。2025年上半年,对相关违纪事宜进行了通报;开展了多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做好廉洁提示提醒。

(2)细化强化各处室、公证处等党风廉政责任,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予以追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有关制度规定,严格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研判机制,深入细致分析各条线工作存在的风险点,按照风险程度的高中低,分级分类开展廉政风险的个人自查、条块互查、组织帮查。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中敷衍的,追究所在处室负责人及本人责任,加强批评教育、约谈提醒,重新组织排查,充分发挥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机制作用。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新入职公务员、新提拔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旁听庭审、参观廉政文化点、警示教育等现场教学,有重点地开展廉政谈话。将廉政教育向司法所和社工延伸,在教育计划中将司法所和社工纳入教育范围,组织集中大课教育、实践教学、警示教育等时纳入司法所人员,实现教育内容同步、教育资源共享,同时加强司法所廉政教育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17.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的优势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36)

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司法局“驻”的优势发挥不明显、监督方式传统等问题,派驻组通过创新日常监督方式,开展驻点调研、谈心谈话并引入大数据比对分析。梳理出廉政风险点,为重点人员建立电子廉政档案,完善重要事项通报报备制度。聚焦公车管理、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开展“小切口”专项监督,整改各类问题。目前“驻”的优势逐步凸显,监督效能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18.关于“预算管理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37)

 一是强化预算编制管理,提升编制精准性。压实各处室预算编制责任,明确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预算编制第一责任人,对本处室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制定详细的预算编制工作方案,明确预算编制的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和审核流程。在2026年预算编制过程中,要求各处室严格按照零基预算要求,全面梳理本处室工作任务,根据政策依据、政策标准等,详细编制预算测算明细,确保每一项预算支出都有明确的依据和合理的测算过程。二是健全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加强执行管控。完善预算执行监控体系,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每月公开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并督促整改。加强预算执行过程指导把关,预算管理部门定期深入各处室,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帮助处室解决执行难题,确保预算按照计划有序执行。

19.关于“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38,39)

(1)强化对苏城公证处的财务监管主体责任,明确其年度审计工作由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确保审计的客观公正。对涉及公证处重大经费支出、重大事项等,纳入局党组会进行研究。同时,指导并督促公证处细化完善了在大额资金使用、租车管理及工会财务等方面的内控制度,并由相关职能处室加强日常审核与年度专项检查。

(2)所有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项目已完成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下拨街道后,均按照计划用途和街道财务流程规范使用。对应在当年度完成建设因故未能完成的,办理项目延期手续;未使用完的资金及时退还区财政。2025年无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0.关于“公车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40)

修订完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使用范围、程序等有关要求。严格车辆使用手续,派车单位(人)提供使用依据、派车单,按程序逐级审批,办公室负责人员搞好把关、登记、通知、核对等,驾驶员在手续齐全时根据办公室通知出车,回来后完善派车单相关信息,形成完整闭合回路。对加油、维修等情况,驾驶员提前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员并完善手续,到区明确指定的地点加油、维修。办公室定期对车辆使用、加油、维修等情况进行核对核查,确保公车管理规范有序。

    目前公车管理已全部上平台管理。

21.关于“保密制度执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41,42,43)

(1)目前,已对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重新发文明确相关责任。

(2)组织召开了局保密工作专题会议,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制度,分别汇报了分管领域的保密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广泛深入的保密教育活动,对处室内勤、新晋工作员进行了保密业务培训;机关党委开展了“国防教育与法治同行”活动,苏州市全民国防教育协会会长等专家进行授课;律师行业党委对全体党务干事进行了全面国家安全观的培训教育。

(3)对全局的工作秘密事项进行梳理,明确了人事信息、社区矫正案卷信息、法律援助案件信息等6大类工作秘密事项,并明确了工作秘密规范化全流程管理要求,对案卷、人事档案材料等工作秘密进行了档案及保密工作检查,目前已初步实现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2026年,将进一步完善案卷的规范化管理。

22.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44,45)

(1)围绕“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分析梳理,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总结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治完善。

(2)一是加强对公证处支部工作指导,健全完善支部议事规则,将重大经费、业务、事项等方面纳入议事决策范围。二是加强对公证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督查,每半年组织支部工作检查,及时纠正问题,推动公证处支部工作规范落实。

23.关于“党建引领效果不显著”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46,47)

(1)一是制定2025年姑苏区司法局党建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党建品牌打造等问题,落实好党建和业务“四聚焦四融合工作法”。二是制定出台《党建引领业务工作指引》。持续开展机关党建书记项目、产业链党委“优+”项目,推进“援法议事”“关爱民生法治行”等工作开展,落实“同心同力”结对社区项目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2)组织上,全力推进党建全覆盖,今年帮助指导兰台、孙吴等律所成立党支部;各律所党支部大力开展党建跨域跨界联动联建,不断扩大“律所联盟朋友圈”“律所海棠共建圈”,夯实组织根基。业务上,以深化“红引律动”律师行业党建子品牌影响力为抓手,持续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推动党建与法律服务业务深度融合。活动上,依托法律服务产业园开展党建培训,组织、参与“青年党员律师支援西部行”“党建+法治+金融”“AI 赋能法治”等主题活动,成立多支青年党员志愿法律服务队伍,同时聚焦教育新模式抓实青年党员律师执业“第一堂党课”,丰富党建形式、激发参与热情。

24.关于“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48)

一是强化党组织全覆盖与规范建设。对于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积极推动建立独立党支部;对于暂不具备建立独立党支部条件的律所,积极纳入联合党支部,以确保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目前有党员320名,党支部31个,包括7个联合党支部和24个独立党支部,其中联合支部覆盖35个律师事务所,无党员律所18个,对全区77家律师事务所实现了党组织规范覆盖。二是激发姑苏青年律师新风采。2025年4月,区律师行业团工委成立,是苏州各板块首个律师行业团工委。积极用党建带团建,开展了“学习身边榜样”活动,举办“律视人生等你来拍短视频比赛”“声声慢 心理+法律咨询热线创设调研”“爱满姑苏 助老童行”“法治筑梦新征程 青年律师说”等系列活动。同时,组织青年律师参与多个古城保护更新项目专项攻坚,发动青年律师担任“法律明白人”常态化进社区、网格参加“社情民意联系日”,服务社会治理,为基层群众提供专业、就近、便捷的法律服务,通过党建引领新发展搭建青年律师人才“造梦工厂”。

25.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50,51)

(1)一是把通过法律职业资格作为招录局公务员和调入司法局的必备条件,鼓励局现在人员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一步提升占比。二是按照司法所人员配备要求,2026年底做到司法所至少配备2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干部。

(2)一是进一步梳理全局干部队伍底数,针对不同岗位任职时间较长人员,提前谋划好年度干部交流轮岗,组织处室之间、机关与司法所之间相互交流。二是认真落实干部交流工作制度规定,争取组织部门支持,积极推荐优秀干部,推动干部提升、交流等工作。

26.关于“干部选拔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52,54)

(1)一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工作程序,对干部调整中涉及的干部纪实材料及时搞好归档,对相关会议及时搞好记录。二是定期开展相关人员教育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2)一是对有缺失干部个人档案材料,认真核对,及时联系涉及单位做好档案补全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针对每年干部相关材料,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27.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姑苏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问题55)

对加油、维修等情况,驾驶员提前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员并完善手续,到区明确指定的地点加油、维修。办公室定期对车辆使用、加油、维修、保险等情况进行核对核查,确保公车管理规范有序。目前公车管理已全部上平台管理。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区司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要求,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实施精神,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将学习教育和巡察整改结合起来,深挖问题根源,持续强化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担当和政治自觉。二是加强跟踪问效,进一步检验整改成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落实。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在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抓好各项制度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检验持续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反复。三是注重成果转化,进一步释放整改成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司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及时将巡察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稳步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为中国式现代化姑苏新实践提供坚实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510号;电子信箱:sfj@gusu.gov.cn。